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是确保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机构实行资质等级划分,并规定了具体的业务范围。
一、资质等级划分
1. 一级资质: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4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2. 二级资质: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3. 三级资质:具备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二、业务范围
1. 一级资质:可以从事各类建筑的全部类别和级别的建筑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药剂及回收处理;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的检测与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与维护保养;以及各类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技术服务。
2. 二级资质:可以从事除高层公共建筑和地下建筑外的其他各类建筑的全部类别和级别的建筑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药剂及回收处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的部分检测与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分检测与维护保养;以及除高层公共建筑和地下建筑外的其他各类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技术服务。
3. 三级资质:可以从事除高层公共建筑和地下建筑外的其他各类建筑的部分类别和级别的建筑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药剂及回收处理;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的检测与维护保养;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与维护保养;以及除高层公共建筑和地下建筑外的其他各类建筑的部分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技术服务。
三、相关规定
1. 资质申请:申请相应等级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安机关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2. 年度审核:每年对取得资质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年度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其相应等级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其相应等级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社会化的消防安全服务市场需要规范化的管理。通过明确不同等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具体业务范围及要求,可以更好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