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加强福建省公路测绘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测绘成果的科学利用和有效保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旨在规范测绘成果的使用、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测绘成果的安全与合理利用。
二、测绘成果利用管理
1. 测绘成果的使用范围
(1)本规定所指的测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勘测设计、施工、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地理信息数据、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2)测绘成果仅限于为公路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提供服务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 测绘成果的共享与交换
(1)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相关部门之间共享公路测绘成果。
(2)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内容的测绘成果,在共享时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3. 测绘成果的保管与维护
(1)负责保管测绘成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无损。
(2)定期对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三、测绘成果保密管理
1. 保密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和行业秘密的公路测绘数据及资料属于保密范围。
(2)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涉密信息。
2. 保密措施
(1)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分工。
(2)采用加密技术保护重要数据的安全性。
3.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督与处罚
1. 监督机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全省公路测绘资质单位执行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 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相应资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