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六盘水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结算复核及绩效评价项目。
2.水城河截污箱涵检测及修复工程结算复核及水城河截污箱涵质量检测项目。
二、代理范围
承担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限价
采购限价:(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6.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个招标或采购代理业绩(提供代理协议或代理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截图)。
五、报价文件递交
于2025年7月25日16:00前,携带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后递交到六盘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017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格式
1.采购报价文件封面。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近三年内至少三个招标或采购代理业绩(提供代理协议复印件或代理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截图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总体报价单,分项目进行报价,格式自拟。
七、评选原则
采购小组对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报价比选环节;总体报价超出采购限价为废标;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前提下总体报价最低价中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58-8322534
原文地址:http://zjj.gzlps.gov.cn/gzdt_43007/tzgg_43009/202507/t20250723_8832554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