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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东方沥青焦化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4-27 22:03:09 本文标签:盘锦市 东方 沥青 焦化 公司 

盘锦市东方沥青焦化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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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0742775219F

法定代表人

杨志超

成立日期

2002-09-19

注册资本(万)

55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地区

辽宁省

注册地址

双台子区铁东街高家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润滑油、润滑油基础料、道路沥青、沥青混合料、燃料油(按Q/PDL0001-2008标准生产,属非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沥青改性剂(以上项目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除外);生产、销售石脑油(允许销售给有资格的企业)、混合芳烃料、变压器油(执行GB2536,闪点大于140摄氏度)、有机热载体L-QB280、L-QB300(执行GB23971-2009,闪点大于180摄氏度)、热拌用沥青再生剂(NB/SH/T0819-2010,闪点大于220摄氏度);沥青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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