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豫星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158****556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1FX1M6P
法定代表人
张艳星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
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安泰大街九号院20号楼109-247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维修、租赁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委托加工;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清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体育用品(不含弩)、电子产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承装电力设施。(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承装电力设施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