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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化监理资质动态监管的措施

发布日期:2026-01-26 11:24:54 本文标签:福建省 建设厅 进一步 住房 城乡 关于 加强 绿化 监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化监理资质动态监管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绿化监理市场秩序,提高绿化监理服务质量,保障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绿化监理资质动态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范围

本次绿化监理资质动态监管的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取得绿化监理资质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工程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二、强化监督检查

1.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取得绿化监理资质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

2. 实施随机抽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取得绿化监理资质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监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严格资质管理

1. 严格资质审批:对于申请绿化监理资质的企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绿化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批,确保审批过程的公平公正。

2. 严格资质延续:对于已取得绿化监理资质的企业,在资质延续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其是否符合继续持有该资质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 建立信用档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制度,记录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2. 实施信用惩戒: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采取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

五、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1. 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 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1. 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福建省绿化监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 开展专题培训: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适时组织专题培训活动,帮助企业和从业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化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省市之间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我省绿化监理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