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促进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各类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认定与管理。
一、资质分类
福建省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三类。综合资质是指具备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行业资质是指在特定行业内具备承担相应规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专业资质是指在特定专业领域具备承担相应规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
二、申请条件
1. 综合资质: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业绩等条件。
2. 行业资质: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业绩。
3. 专业资质: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特定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业绩。
三、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职称证书;
4. 主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 近三年完成的代表性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评审流程
1.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 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4. 评审结束后,公示评审结果。
5. 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五、监督管理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范围内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2.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取消其相应资格。
3. 鼓励社会各界对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督举报。
六、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