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宁夏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进一步激发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相关政策。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内容。
一、职称评审范围与条件
宁夏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工程等专业领域。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工作年限、业绩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1. 学历要求:具备相应学历或学位,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根据申报职称的不同级别,要求的工作年限也有所不同。
3. 业绩成果:申报人员需提交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专利证书、论文等。
二、职称评审方式
宁夏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采用“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两种方式进行。
1. 以考代评:对于部分中级及以下职称的评审,可通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来评定。
2. 考评结合:对于高级职称的评审,则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即申报人员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结合工作业绩和实际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审流程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2. 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3. 材料报送:推荐人选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自然资源厅。
4. 组织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激励措施
为鼓励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职称晋升工作,宁夏还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例如,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给予倾斜;为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发展空间等。
宁夏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政策旨在进一步提高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地位和社会认可度。希望广大测绘工作者能够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