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水平,促进福建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资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建筑资质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2. 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资质管理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3. 坚持服务发展。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建筑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 坚持严格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资质管理制度
1. 优化资质类别设置。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各类别资质标准和条件。
2. 简化审批流程。推进电子化审批系统建设,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新型审批方式。
3. 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业绩真实性核查力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二)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1.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无证经营、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控制新增资质数量;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优质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产能;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3. 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资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本意见精神及相关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对加强建筑资质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本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活动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实效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