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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关于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的公告及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6-04-07 08:49:19 本文标签:房屋中介 中介机构 风险提示 

根据《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市住建局对符合经营条件的房屋中介机构予以备案,并下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经摸排,截至目前,我市仍有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243家(详见附表)。现市住建局责令上述房屋中介机构限期改正。请未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在30日内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到市住建局进行备案。

望广大有购房(售房)意愿的市民做好风险防范,如有房屋买卖行为,请选择已备案合格的房屋中介机构,远离未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必须做好房源信息的全面核对,特别是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权、状况,水、电、热、气、物业费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情况,购房人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也不可以与中介机构单方面签订购房合同及交定金。避免造成个人利益损失。

咨询电话:3880873

附件: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名单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原文地址:http://zjj.jz.gov.cn/info/1007/11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