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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地方标准编制与管理—标准复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7 10:44:17 本文标签:项目承担单位 地方标准 关于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适应工程建设发展需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地方标准编制与管理—标准复审。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京建法〔2023〕1号),地方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实施等情况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为5年,节能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为3年。2026年拟对2021年发布的地方标准、2021年度复审确认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2023年发布的节能地方标准、其他情况需要进行复审的地方标准开展复审。

(二)项目需求

1.围绕项目开展调研、组织研讨、专家咨询等活动。

2.组织专家开展复审会,明确复审结论。

3.形成复审报告。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88000元整(捌万捌仟元整)。

五、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一)征集范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面向个人。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熟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六)应成立项目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应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有从事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或编制等方面经验,并全程参与项目工作研究;其他成员须具备不少于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至少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与委托单位的联系。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三)报价单。

(四)商务部分证明文件(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拟投入人员等)。

(五)技术部分证明文件(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应急预案、相关承诺等)。

(六)供应商报名后可联系我委,向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邮政编码:101160;联系人:杨旭辉;联系电话:010-55597409。

(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jzjwkjc@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原文地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gcjs/bzgl/tzgg68/743963782/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