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施常态化申请审核的公告》,经社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核,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复核,现将符合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对象717户和年度审核对象9626户相关家庭信息予以公示,公示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15天(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向我局反映。对无异议及有异议经核查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确认其保障资格;对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不予确认保障资格。
监督电话:4607360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6/3/31/art_11369_16914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