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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察英等11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8 09:54:33 本文标签:经济适用住房 棚户区改造 住房资格 贺州市 

钟察英等11户家庭申请购买平桂矿区管理处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平桂矿区管理处初审,平桂区住建局二审,于2026年4月提交至我办复核。经复核,该11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6年4月9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钟察英等11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钟察英等11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申请家庭类型是否在本项目改造范围申购时间与主申请人关系姓名申购时婚姻状况申购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购时家庭住房情况可享受面积(㎡)备注
1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6年2月11日主申请人钟察英未婚336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2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6年2月2日主申请人冯妹干离异360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3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6年2月9日主申请人卢奕成未婚264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4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4年3月2日主申请人陈欣雨未婚360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5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6年2月24日主申请人吴燕翔初婚366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罗春英
6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6年2月5日主申请人马宏芳丧偶33600住房享受面积未达标27.69

7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6年3月4日主申请人陀石三初婚216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黄秀菊
8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6年2月24日主申请人朱莹再婚34908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温则亿
9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6年2月24日主申请人谢俊初婚3038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陈小玉
10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18年9月14日主申请人黄卉初婚150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莫亚燕
11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6年1月19日主申请人罗世凤初婚31200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曹启平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4415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