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塞外康居小区4—2西、5-2东、6-1东3部电梯曳引轮钢丝绳轴承损坏严重,2号楼和8号楼西侧排水管道损坏严重,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河街道安康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2026年2月27日在小区进行公示,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河街道安康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2026年3月31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电梯和排水管道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236400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电梯和排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4月9日
特此公示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6306097
邮箱:1453959088@qq.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讯商务写字楼)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604/t20260403_19884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