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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6年第6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告9户

发布日期:2026-04-08 11:23:26 本文标签:审核结果 公租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经公示,现批准吴志强等9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6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告名单

2026年4月2日

序号公示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

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
13919主申请人吴志强本人450402********0631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6-1-604

主申请人的儿子吴国昆(身份证号码:450403********1816)于2026年2月5日名下登记有房产,退出公租房。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6年2月5日起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6-1-604房。
2A2019L0055主申请人莫旦利本人452423********3336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9-2-1412

主申请人的女儿莫冬宁(身份证号码:450403********1822)于2026年2月26日名下登记有房产,与其儿子顾绍猷(身份证号码:450403********1817)退出公租房。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6年2月26日起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9-2-1412房。
3A2022Y01113主申请人陈柱丽本人450421********1544实物配租龙平小区:

1-1604

主申请人的女儿彭小桃(身份证号码:450403********1526)于2026年2月2日名下登记有房产,退出公租房。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6年2月2日起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32.69㎡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1-1604房。
4W2017L0600主申请人韦丽华本人450411********0528实物配租红岭小区:

3-1008

主申请人的儿媳李柏兰(身份证号码:450421********1565)于2026年2月28日名下登记有房产,与其配偶张锋(身份证号码:450411********051X)退出公租房。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6年2月28日起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3-1008房。
54945主申请人刘素芝本人450403********0323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8-2-909

该家庭2026年1月29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低保人员的证明。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6年1月29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8-2-909房。
6A2022L00957主申请人易裕乐本人450403********0912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3-2-207

该家庭2026年1月26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一家三口均为低保人员的证明。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从2026年1月26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3-2-207房。
共同

申请人

毛建梅配偶452428********0220
易家伟儿子450403********0914
7W2025L0060主申请人甘樱本人450421********5549实物配租龙平小区:2-909申请调整到两房一厅。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黎杰文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低保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一房一厅,同意变更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2-909房。
共同

申请人

黎杰文配偶450421********8596
黎鸿彬儿子450421********8539
黎昊明儿子450421********8510
8N2025TY0006主申请人苏燕霞本人450411********1026实物配租龙平小区:

3-603

主申请人的儿子关伟镔(身份证号码:450411********103X)于2026年2月13日自愿退出公租房。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低保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3-603房。
共同

申请人

关德周配偶450411********1010
9B2026Y0019主申请人李雨阳本人450404********0912轮候保障/申请增加林艳彤为保障对象。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林艳彤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466.67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实物配租前按300元/月发放租赁补贴。
共同

申请人

林艳彤配偶450421********6028
李宜桦女儿450403********1828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4387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