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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关于宝成嘉苑(应急)使用专项 维修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8 11:34:09 本文标签: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 

新城区宝成嘉苑1#楼2#楼排水堵塞严重,导致居民无法正常生活。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丽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2026年2月3日在小区进行公示,由内蒙古力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2026年3月30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排水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387090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排水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4月9日

特此公示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6306097

邮箱:1453959088@qq.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讯商务写字楼)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604/t20260403_1988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