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bzxzf/92337845/2025052715423653178400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