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大亚湾区城建局、仲恺区建设执法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清明假期期间,我市降雨频繁并伴有8-10级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和局地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防汛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强降雨引发的内涝、高空坠物、设施故障等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汛主体责任
根据省防总近日发布通知,我省已于3月29日进入汛期,预计今年汛期水旱灾害形势不容乐观,汛期总雨量较历史同期略偏多。同时,清明假期既是群众祭扫出行高峰,也是气象灾害高发期。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强降雨防范作为当前物业管理区域重要工作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汛期防范各项工作。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主动对接属地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机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调度应急专班,细化岗位责任清单,将防范任务分解到部门、岗位和个人。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整改—销号”闭环台账,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一)疏通排水系统,畅通排水通道。全面清淤屋面、露台落水口及雨水井、污水井、排水管网、化粪池、集水井,彻底清理落叶、淤泥、生活垃圾等堵塞物,保障排水通道畅通;检查井盖、井篦完好性,对破损、缺失的立即更换复位,并在周边设置警示标识;针对低洼路段、广场等易积水区域,提前清理障碍物,备足抽水泵等临时排水设备,确保雨水快速排导。
(二)严防地下空间倒灌,筑牢安全防线。对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工程、地下设备房等地下空间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出入口、通风口、采光井等易倒灌点位,及时安装、调试挡水板,足额堆放防汛沙袋、吸水膨胀袋等阻水物资;全面检修排水泵、排污泵、应急发电机、应急照明等设备,确保自动启停正常,坚决杜绝雨水倒灌导致车辆浸泡、设备损毁。
(三)强化高空管控,防范坠物风险。巡查小区楼体外墙、外檐瓷砖、空调外机支架、防盗网、户外广告牌、遮雨棚、太阳能光伏设备等高空设施及附着物,对松动、锈蚀、开裂、脱落的立即加固或拆除;及时修剪小区内高大乔木、灌木,清理枯枝、断枝,对倾斜树木进行支撑固定,防范大风暴雨导致树木倒伏、树枝坠落;排查小区围墙、挡土墙、慢行道路、坡道等构筑物,发现沉降、裂缝、倾斜等问题,立即设置警示围挡,禁止人员车辆通行。同时,通过业主群、公告栏提醒居民自行清理阳台、窗台花盆、杂物等,严防高空坠物伤人。
(四)排查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重点检查配电房、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新能源充电桩等关键部位,做好防水、防潮、防漏电防护措施;检修电梯防水、防淹装置,完善暴雨天气电梯应急停运预案,遇积水、漏电风险立即停运电梯,疏散被困人员并做好围挡;检查户外用电线路、避雷装置,对老化、破损线路及时更换修复,切断低洼地段危险室外电源,严防触电、短路等安全事故。
三、完善应急保障,提升快速处置效能
(一)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小区实际,修订完善强降雨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内涝处置、人员疏散、设施抢修、险情上报等流程,划定小区临时避险区域,明确人员转移路线和疏散方式,组织应急人员开展简易培训,确保突发险情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二)足额储备应急物资。严格按照防汛应急要求,配齐配足防汛沙袋、挡水板、抽水泵、应急灯、手电筒、救生衣、铁锹、雨具、通讯设备等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定点存放,重点摆放在地下车库出入口、低洼地带、设备房等关键区域,定期检查维护,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随时可用。
(三)加强安全宣传引导。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上门告知等多种渠道,及时转发气象部门暴雨预警、雷雨大风预警信息,普及暴雨、强对流天气避险知识,提醒居民假期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远离低洼、边坡、大树、广告牌等危险区域,做好居家防水、防漏电、防坠物准备,同时公布小区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畅通居民求助渠道。
四、严守值班纪律,保障信息畅通
清明假期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加大对小区重点区域、隐患点位的巡查频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积水、设施故障、险情等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同步上报属地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传达气象预警和上级工作指令,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险情灾情“零报告”制度,汇总各物业服务企业防范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及险情处置情况,于每日18时前报送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突发重大险情、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电话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适时开展对辖区物业小区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物资储备、值班值守、预案落实、信息上报等工作落实情况,对排查流于形式、整改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闭环整改;对拒不整改、整改滞后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联系人:万启兵,电话:2898665)
原文地址:http://zjj.huizhou.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57436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