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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8 14:04:58 本文标签:征求意见稿 公有住房 

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满足百姓的购房需求,维护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szjbzk@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振兴大厦A座804室,邮编:113009,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日。

附件:关于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11/20260403/b60ace89-4840-40c9-b0ca-c6f7fed6fa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