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6﹞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泰政发﹝2017﹞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泰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本办法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
通讯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15楼安居工程科,邮编:271000,电话:8336621,电子邮箱:fgajgck@163.com。
附件: 泰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6/3/31/art_45135_103140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