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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6年第7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示3户

发布日期:2026-04-09 14:30:41 本文标签:审核结果 公租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将2026年第7批经审核同意办理公租房变更业务的保障家庭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4月10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6年第7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6年4月3日

序号公示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

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B2026D0012主申请人周瑞华本人450402********0316轮候保障/该家庭2026年3月17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低保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6年3月17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实物配租前按225元/月发放租赁补贴。

243主申请人罗冬梅本人450421********4523实物配租富民小区:1-4-502该家庭2026年3月5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一家四口均为低保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曾庆烽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从2026年3月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4-502房。

共同

申请人

曾庆烽配偶450481********1034
曾炜儿子450404********1518
曾钊儿子450481********1016
3537主申请人黄金干本人452426********0027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4-1-802

申请调整富民低楼层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1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为低楼层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4-1-802房。该家庭主申请人66岁,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二十条可选择步梯房低楼层的情形。
共同

申请人

杨全儿子450404********1237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4466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