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珠海市住建局关于重新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建〔2026〕51号)

发布日期:2026-04-09 14:46:34 本文标签:物业管理 管理办法 珠海市 住建局 

ZBGS-2021-16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物业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珠建物规〔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4月30日有效期届满。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经评估决定对《办法》进行简易修改后重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894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