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 2026年度乐山市建筑业企业“双随机” 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9 15:18:01 本文标签:建筑业企业 双随机检查 检查工作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要求,结合省、市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对象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在乐山市内且拥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不低于企业总数20%的比例,随机抽取建筑业企业名单。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等条款规定;

(二)是否存在入统企业近一年未及时依法统计上报建筑业产值;

(三)是否落实项目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

(四)是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近一年来出现过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

(五)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将采取企业自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实地检查的方式实施,包括是否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核查,同时对受检企业在市内在建项目抽选进行实地现场检查。

(一)企业自查阶段(5月10日前完成)。各受检企业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对自身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市场行为等进行自查,立行立改。

(二)“双随机”检查阶段(8月30日前完成)。本次检查将委托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照对“双随机”检查建筑业企业名单项目,对在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在建项目工地现场检查情况表》(附件3)。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现场检查及情况进行汇总,并按受委托日起20日内将检查汇总表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配齐配强人员,切实提升检查工作质效。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开展检查,严守工作边界,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对问题集中、隐患突出的企业及项目,实施重点督查、跟踪督办。

(二)受检企业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对照检查内容对本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条件、市场经营行为等方面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说明有关情况。

(三)在检查工作期间,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准则,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执法。通过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等方式,持续提升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依法监管与柔性服务并重,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监管力度与服务温度的有机统一,营造公平有序、宽松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附件:1.受检企业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情况表

2.受检企业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gsgg/92337845/792488566194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