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施工企业,广大考生: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市第一批建筑(含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已经结束,近期将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分三个场次,第一场 9:30—10:20、第二场 11:10—12:00、第三场 14:00—14:50。
(二)考试地点
山东云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89号永昌志合科技园C座)。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由系统随机分配场次,考生所在企业应于4月16日9:00至4月22日14: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统一打印准考证发放给考生。
已通过资格审核尚未生成准考证的考生因故无法按期参加考试的,其所在企业务必于4月15日12:00前为其取消报名。
(四)电子证书申领
考生考试合格并经公示无误后,按照规定流程及时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的申领流程请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文档下载”中查询及下载。
二、考场纪律
(一)考生需携带有效的带磁身份证、准考证,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场时需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证核验,考生应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消磁、损坏,避免因身份证信息校验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其他证件一律无法通过核验。
(二)开考5分钟后无法登录考试系统,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
(三)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移动硬盘、U盘以及书籍、小抄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作弊处理。
(四)严禁替考、抄袭,一旦发现违反考试规定及作弊现象,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考核,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深刻认识考试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知晓考试安排及诚信考试相关规定,明确作弊对个人信用的影响及相关处理后果,主动践行诚信考试理念。
(二)各有关企业须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有关人员,保证考生知晓考试安排及诚信规定等要求,做好准考证打印、发放等各项组织工作。同时加强考前教育,引导考生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试纪律,提高对考试违纪违法危害严重性的认识,杜绝考试作弊,避免因考生作弊行为,影响考生所在企业社会声誉,危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所属企业扎实开展考前教育,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企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要深入宣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讲清违纪违规处理措施和违纪违规成本,积极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同公安、工信等部门,采取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巡查、金属探测设备检测等措施,严厉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违纪违规考生及所在企业严肃处理,考生作弊的,通知其所在企业,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通报;企业组织、参与作弊的,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6/4/8/art_45135_103140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