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黑政办规〔2025〕7号)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哈工大、寒地院等科研院所编制了《黑龙江省住宅类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分级管理技术导则(试行)》《黑龙江省非住宅类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技术导则(试行)》《黑龙江省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安全使用要点(试行)》,现予以公示,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住宅类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分级管理技术导则(试行)
2.黑龙江省非住宅类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技术导则(试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4/202604/c00_3193197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