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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2026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14 09:58:04 本文标签:城市排水防涝 安全责任人 

晋建城函〔2026〕162号

各市城市(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为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保障2026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省城市(含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市(区)县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认真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做好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检查、汛期应对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山西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2.山西省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0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市人民政府、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sgg/gg/202604/t20260410_101015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