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5〕9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惠企政策事项申兑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及对象
1.在巴中境内申报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建筑业企业库。
2.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2025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5
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2亿元至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
三、奖补标准
1.获得30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含20%)。
2.获得20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含10%,不含20%)。
3.获得10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2亿元至5亿元(含2亿元,不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含20%)。
4.获得5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2亿元至5亿元(含2亿元,不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含10%,不含20%)。
四、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场核验)。
(三)2025年度、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及上年同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总产值审核认定证明。
(四)对公账号复印件。
五、申报地址及电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请符合条件的申兑主体到市、县(区)政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进行申兑。
受理咨询地址及电话:
市级:巴中市民之家(巴中经开区红星街70号)三楼147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0827-5775784;
巴州区: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场街67号)4楼45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668865;
恩阳区:区市民之家四楼(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A区A04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3369515;
通江县:县市民之家(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1楼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668215;
南江县:县政务服务中心(红叶街120号红塔大厦)四楼B3区1、2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988773;
平昌县:县市民之家(金宝大道四段11号)1楼10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3114567;
巴中经开区: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企业幸福中心(北环线东沿线2号)二楼10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699812。
特此公告。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xwdt/tzgg/239160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