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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住建局关于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惠企政策事项申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4 10:33:30 本文标签:建筑业企业 巴中市 住建局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5〕9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惠企政策事项申兑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及对象

1.在巴中境内申报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建筑业企业库。

2.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2025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5

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2亿元至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

三、奖补标准

1.获得30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含20%)。

2.获得20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含10%,不含20%)。

3.获得10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2亿元至5亿元(含2亿元,不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含20%)。

4.获得5万元财政激励。2025年度建筑业总产值2亿元至5亿元(含2亿元,不含5亿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含10%,不含20%)。

四、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场核验)。

(三)2025年度、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及上年同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总产值审核认定证明。

(四)对公账号复印件。

五、申报地址及电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请符合条件的申兑主体到市、县(区)政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进行申兑。

受理咨询地址及电话:

市级:巴中市民之家(巴中经开区红星街70号)三楼147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0827-5775784;

巴州区: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场街67号)4楼45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668865;

恩阳区:区市民之家四楼(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A区A04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3369515;

通江县:县市民之家(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1楼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668215;

南江县:县政务服务中心(红叶街120号红塔大厦)四楼B3区1、2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988773;

平昌县:县市民之家(金宝大道四段11号)1楼10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3114567;

巴中经开区: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企业幸福中心(北环线东沿线2号)二楼10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电话0827-8699812。

特此公告。

附件: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资金申报书.docx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xwdt/tzgg/23916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