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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4 11:03:47 本文标签: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保障 保障家庭 家庭资格 

蓬江区、江海区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市计划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及时间

2025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保障资格的家庭(详见附件1)及2023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公租)保障资格的家庭(详见附件2),上述年审对象需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年审申请。

二、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渠道。年审家庭可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街道(镇)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理年审业务。

(二)线上办理渠道。年审家庭可通过微信自行搜索“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智慧公房”——“邑安居”(或手机网页浏览器输入邑安居系统网址“https://jmgongfang.jiangmen.cn/h5app/”)登录办理(首次登录需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有关资料(与线下办理渠道所需资料一致)。

三、应提交年审资料

年审对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年审资料: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证件(详见附件3)。

四、年审结果公示

(一)请年审家庭及时关注年审结果公示,年审家庭可通过“邑安居”服务平台公众端、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址相关公告信息(公告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fgl/zfbz/xxgk/)查询,也可通过其公共租赁住房所管辖的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工作站查询。

(二)逾期未参加年审或年审不符合住房保障范围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取消其保障资格并按规定相应调整其租金标准,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正在领取租赁补贴的,收回其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五、咨询电话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3831626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67330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880628

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南区工作站3895029、3895030

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北区工作站3222836、3222396、3222395

附件:1.2025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保障资格家庭

2.2023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公租)保障资格家庭

3.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应提交材料

4.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表

5.公共租赁住房年审业务线上申请操作说明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wgk/gztg/content/post_347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