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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段家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4 11:21:28 本文标签:排水工程 风险评估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段家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1〕15号)、《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政法字〔2025〕8号)、《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咸办发〔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现将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咸阳市渭河南区,南起西兴高速,北至世纪大道。

道路全长约87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建设内容主要为改造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污分流改造、路灯更换、新建电力通信排管,重新施划标线,新增绿化及城市家具等。

本项目总投资5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4号

联 系 人:朱欢伟

联系方式:18089113100

电子邮箱:xyszjjgov@163.com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性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提出完善项目的意见或建议,评估主体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6年4月24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示。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w/tzgg/202604/t20260413_2077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