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排水〔2020〕3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0年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与污水
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管委会,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通知》(渝环督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的工作部署,为加快补齐乡镇污水设施短板,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2020年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2020年是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之年,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到2020年底,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85%以上。请各区县(自治县)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切实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扣各项工作目标,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摸清乡镇管网家底,加大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力度,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夯实乡镇水环境治理基础。
二、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主体责任,要站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中央巡视回头看及问题整改的高度,站在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加快补齐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短板的角度,加强组织领导,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细化工作措施,统筹项目建设,建立台账,打表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底,全市基本完成123座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详附件1);完成800公里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详附件2)。
三、全面强化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区县(自治县)、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统计表(详附件3)和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统计表(详附件4),加盖公章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报送路径: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报送系统(http://csts.zfcxjw.cq.gov.cn:8003/login.do?reqCode=init)-“信息交换”,报送格式:JPG(加盖公章)+Excel打包上报。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将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将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纳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新型城镇化进行考核。
附件:1.重庆市2020年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
2.重庆市2020年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3.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统计表
4.______区县(自治县)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委 贺茂卿,13500375960;
市生态环境局 牟瑛,88734765)
原文地址:https://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007/t20200707_76536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