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核验,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请在申报系统中领取电子证书。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不同意的理由) |
1 | 四川信隆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南坛路东南街169号7号附1幢1单元1-2层南-3号 | 李金利 | 申请注销施工劳务建筑业企业资质 | 不予批准 |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资本金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2、企业申请注销资质报告及股东会决议中证书编号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不一致; 3、企业注销申请及相关说明内容同时提及模板脚手架及施工劳务资质注销,不符合要求; 4、未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联系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州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
邮 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2167464。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zjj.lsz.gov.cn/xxgk/fdzdgknr_31168/gsgg_111/gstg/202604/t20260414_296708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