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6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中海油赤峰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依法对其燃气经营许可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称 | 燃气经营许可证书 | 审查意见 |
1 | 中海油赤峰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蒙2020CF07002J | 通过 |
原文地址:http://zjj.chifeng.gov.cn/zwgk/tzgg/202604/t20260414_27547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