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住建局关于规范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正式实施,明确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可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首批申请办理该业务的16户购房家庭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快速完成资料提交、资格审核、额度核算、资金划转等全流程手续,合计提取金额67.79万元支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首付款。“原本凑首付压力很大,现在直接用公积金支付,几分钟就办好了,既省心又放心!”首批受益市民张先生连连称赞。

新政核心要点速览
提取额度:
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高于《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确保资金使用与购房需求精准匹配。
资金划转:
提取的公积金不经过职工个人账户,直接转入《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配售资金专用账户,保障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提供);3.有效婚姻状况证明;4.已网签的《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5.《授权委托书》由本人到线下窗口签章。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我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群众住房难题的重要民生工程。此次公积金新政,精准对接保障性住房需求,有效降低刚需家庭购房前期资金压力,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买得起、住得进”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跟踪新政实施成效,不断优化服务举措,规范业务办理,确保公积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文稿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6-04-16/12175839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