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确定的相关标准,结合建筑企业资质审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建筑业企业开展了资质条件核查,对注册建造师不达标的建筑业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依据相关规定,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富顺星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撤回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处理决定,现予以通告。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处理意见表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处理意见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核查存在的 问题 | 核查结果 | 处理意见 |
| 1 | 富顺星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建造师不达标 | 未完成整改 | 撤回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
原文地址: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142/pc/content/content_189262049756830105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