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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住建厅关于张燕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4-21 10:17:18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 张燕杰 决定书 

被处罚人:张燕杰

2024年9月15日,由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口腔体检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福田莲花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口腔体检中心改造工程“9·1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作为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实际参与事发项目的安全管理,未检查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上事实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提请暂停或者吊销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口腔体检中心改造工程“9·15”一般触电事故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有关资格的函》及其附件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6年3月16日向你发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6〕3号),你3月17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暂扣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建安C3(2024)0009756)6个月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自你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执行。

若你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885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