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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现场及土工试验室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1 10:47:34 本文标签:房屋市政工程 试验室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勘察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勘察设计质量提升,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现场及土工试验室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抽查全市正在开展勘察现场作业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6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检查,每次抽查不少于5个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26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检查,上半年检查时间:2026年4月-6月;下半年检查时间:2026年9月-11月。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和土工试验室建设情况。

(一)勘察现场作业质量。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

1.勘察纲要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勘察现场是否有经技术负责人审定的勘察纲要或钻探任务书、附有坐标的拟建建筑物及钻孔布置总平面布置图、已收集拟建工程场地的周边条件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技术资料。

2.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准确到位。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地质编录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机长、记录员等)是否与登记的信息相符,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3.现场作业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勘察现场勘探点的测设是否与勘察方案一致,钻孔规格、钻进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钻孔设备及测试仪器是否完好可用,现场取样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送土工试验的试样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岩芯采取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回次岩芯的排列是否规范,原位测试工作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4.原始记录情况是否规范。勘察现场的岩芯牌填写、摆放、签名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填写台班原始记录和签名,现场原始资料未出现涂改、转抄现象,已完成的钻探孔原始记录是否已由地质编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地质编录是否由编录人依据钻进回次、原始记录在现场逐项填写。是否按要求填报《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情况登记表》。

(二)土工试验室建设情况。 (如果没有土工试验室,需要提供委托试验合同)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

1.试验场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应集中设置;开样区、试验区、办公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开样区、试验区符合试验环境要求,具有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施。

2.仪器设备。主要仪器设备应配备齐全,要满足土工试验的基本需求(见附件: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标准),同时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环刀、铝盒等配套设备。

3.人员要求。试验室技术负责人需从事土工试验工作3年及以上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试验室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除技术负责人外,尚应配备1名工程师及以上技术人员,操作员需要持证上岗;人员中退休返聘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专职试验人员不得兼任岩土工程勘察中其他岗位。

4.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的操作流程和完善的质量及档案管理制度。

5.计量认证和信誉。通过广东省或珠海市的计量部门计量认证,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检查安排

1.检查人员组成。检查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科技设计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等工作人员组成,并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委托珠海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随机抽调工程勘察专业专家参加检查。

2.检查项目数量。2026年上下半年各抽查5个勘察项目,全年检查项目总数量不低于10个。

3.通报检查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行为,按照项目属地监管原则由项目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通报检查情况并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勘察设计活动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参与房屋市政工程勘察现场及土工试验室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二)各建设、勘察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提前准备相关检查资料,并通知项目各方相关人员参加。

(三)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附件:1.勘察项目检查评估表

2.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评估表

3.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标准

4.勘察质量检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4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897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