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自贡市住建局关于对自贡鑫茂置业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扣分 并记入信用档案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4-21 12:31:38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 自贡市 住建局 

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事业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自贡鑫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恒大未来城(一期)项目,因自收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按揭款超过十日未缴存到指定的监管账户,违反了《自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自住建发〔2020〕82号)之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20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规行为通知书》(2021-110),要求自贡鑫茂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截止通报之时,自贡鑫茂置业有限公司未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根据《自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自住建发〔2020〕81号)的规定,决定对自贡鑫茂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实施不良行为扣分并记入信用档案。

希望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自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规定,将所收购房款项在规定时间内缴存进指定监管账户,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

附件:不良行为扣分明细表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不良行为扣分明细表

企业名称主要问题行为代码扣分分值
自贡鑫茂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收存、支取商品房预收款,逾期整改未到位的2.810分

 

原文地址: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142/pc/content/content_1892620423568195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