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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季度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 19:26:36 本文标签:市政基础设施 房屋建筑 执法检查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项目建设局,亳芜园区、谯城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我局于2026年3月18日至20日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综合执法检查严格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督查检查。检查筹备阶段,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培训,检查期间工作人员向项目参建单位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规文件,并对我市建筑领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详细解读。本次检查共覆盖在建工程项目11个,通过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下发问题移交单67份,累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44条,重大事故隐患10条,下发执法建议书1份。同步开展消防审验、备案抽查工作,涉及项目9个(含审验项目3个、备案抽查项目6个),发现相关问题86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现场反馈并形成问题清单,移交属地县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县、区主管部门存在问题

1.市场行为管理方面。一是利用智慧监管平台、满薪满益平台对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对违约项目处理处罚不能监督落实到位,截止到3月24日,关键岗位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岗率较好县区蒙城县71.35%,涡阳县偏低为35%;二是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大,各县区未对三包一挂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移交处罚。

2.质量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县区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重视程度不够,原材料抽测频次较少,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力度较小。

3.质量检测管理方面。一是监管力量薄弱、机制不完善。基层监管人员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监督检查频次低、覆盖不全,常态化监管与问题整改闭环不到位。二是信息化监管水平不高。部分县区检测监管平台应用不足,异常报告预警处置不及时,检测全过程难以追溯,监管效率偏低。三是检测机构监管偏松。对机构关键环节监督不严,对不规范检测、报告不严谨等问题整改力度不足。四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上级文件精神传 达贯彻不及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制度执行未形成闭环。

4.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涡阳县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兼职安全监管人仅1人;二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共排查发现10条重大安全隐患,其中9条未纳入管理台账,漏登率较高,隐患底数掌握不够全面。蒙城县、谯城区各有2条、高新区1条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台账管理,暴露出部分地区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和动态更新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数字化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科技支撑作用发挥不充分。视频监控联网建设推进不均衡,全市共有13个项目监控未实现联网,其中亳芜园区7个,利辛县3个、谯城区1个、高新区2个。

5.消防验收管理方面。一是消防审验力量不足,谯城区科室负责人长期被借调,不能到岗履职;涡阳、利辛县、未设立编办批准的独立科室,均仅有1名在编人员;亳芜园区未设立独立机构,无正式在编人员。二是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自建设工程遗留问题下发以来,各县区未能按照处置措施要求,积极开展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

6.农民工工资方面。一是制度落实监管不严。对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分账拨付等核心保障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执法力度不足,导致问题在项目中普遍、反复出现。二是动态监控与预警缺失。对于担保过期、人工费未按月拨付、工资未按月发放等动态风险,未能通过信息化平台或常态检查及时发现并预警干预。三是分类指导与执法力度不足。特别是对工业项目的专项督导和执法力度不够,导致核心保障制度在该领域难以落地。

7.绿建装配式方面。各县区都存在专业力量短缺,日常监管乏力。一是人员力量不足。绿建与装配式建筑相关业务管理人员配置未达工作需求,部分县区仅配备兼职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难以有效开展技术指导与监督工作。二是监管力度偏弱。对项目在绿色建筑施工过程日常监管力度不足,检查深度不够等。

(二)项目存在问题

1.市场行为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严格,如中药提取、配方颗粒、煎药中心及中药大健康产业项目总承包单位任命文件中除王喆到岗外,其他人员均未到岗;二是监理在审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方面不严格,如春和景明项目监理在审核审批时未发现防水专业分包单位安徽平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艾和东超执业范围。涡阳县殷庄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监理未对分包单位山东金蝴蝶建设有限公司、衡水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及人员认真审核审批。

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一是工程实体方面。混凝土浇筑观感较差,墙体拉结筋未预埋,个别构造柱钢筋搭接长度不够,直径20的钢筋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不符合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规定要求。二是质量行为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质量不重视,过程隐蔽工程验收流于形式,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牵头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和质量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未严格执行样板引路制度,施工队伍素质不高,工人操作水平有限。部分项目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下发监理通知单未及时闭合,对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旁站、巡视不到位。

3.质量检测方面。一是检测意识薄弱,重视不够。参建单位存在“重施工、轻检测”倾向,检测工作被动应付、流于形式,未严格按规范执行。二是检测程序不规范,管控不严。未落实检测方案和见证取样制度,样品取样、送检、台账管理等环节不规范,过程管控缺失。三是检测资料管理混乱,真实性不足。检测报告、见证记录、台账等资料整理不规范、填写不全、闭合性差,与现场不符,可追溯性弱。四是不合格项处置与信息化应用不到位。对不合格、异常检测数据整改复检不及时,存在隐瞒问题、未闭环施工等情况;检测监管平台使用不到位,数据上传及整改闭合滞后。五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结果核查履职不严,对检测工作督促审核不力,管控作用发挥不足。

4.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一是重大事故隐患识别能力薄弱。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意识较上季度明显下滑,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较差,定型化防护应用不足。二是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现场隐患突出。部分项目未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多个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如皖北仓储物流项目临边防护拆除、外架无水平防护,设备保险及操作保护失效。涡阳殷庄安置小区塔吊力矩、重量限制器及防冲顶限位失效缺失。安徽三升堂项目脚手架基础沉降、架体间隙过大且无防护等问题。

5.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部分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中药提取、配方颗粒、煎药中心及中药大健康产业项目视频监控扬尘检测仪未与主管部门联网;裸土未覆盖。春和景明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现场泥泞

6.消防审验、备案项目验收方面。一是现场评定不规范,未能严格按照评定工作指南要求,规范开展现场评定工作,其中谯城区发现评定环节存在问题7个,高新区4个,蒙城县4个,利辛县3个。二是档案管理混乱,标准不统一,其中谯城区存在问题8个,高新区7个,亳芜园区3个,蒙城县1个,利辛县1个,涡阳县8个。三是办件内容审批把关不严,其中谯城区存在问题8个,高新区3个,亳芜3个,蒙城县5个,利辛县8个,涡阳县8个。四是信息公开滞后,高新区、涡阳、亳芜园区未能及时将审验信息向社会公示。

7.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一是核心保障制度严重缺失或失效。工程款支付担保普遍存在金额严重不足、保函过期或完全未提供的问题,源头保障失守。人工费用拨付未执行“不低于25%”和“按月足额”拨入工资专户的规定,导致支付资金链断裂。二是用工与支付管理极不规范。普遍存在工人未签劳动合同或合同未明确工资标准;合同约定工资与实际发放不一致(如水电工合同280元/天,实发240元/天)。工资未通过专户发放、未按月支付,工资表存在代签、无签章等问题。三是基础工作落实流于形式。农民工维权公示牌信息(如劳资员)与任命文件不一致,公示不实。管理资料未按规范归档。

8.绿色装配式方面。部分项目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一是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涡阳县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蒙城皖北仓储物流中心、利辛县农业科技加工产业园等项目均未按规定设置信息公示牌;二是监理工作不规范,蒙城皖北仓储物流中心、利辛县农业科技加工产业园等项目未编制对应的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三是施工方案缺失,蒙城皖北仓储物流中心、利辛县农业科技加工产业园等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项目要强化隐患识别能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形式化教育,足额保障安全投入,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扭转安全管理下滑态势,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限期消除现场隐患。各项目务必立即组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立行立改、限期闭环,此外,监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将判定标准融入日常隐患排查流程,对违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逾期未完成或拒不整改的项目,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强化“三包一挂”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各县区要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在建项目全面进行排查,重点对“三包一挂”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该移交城管部门的及时移交,该记不良行为记录的给予记录,公布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三)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发挥“满薪满益”平台作用,强化运用信息化监管措施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每周线上巡查,对问题项目下发问题移交单并持续跟踪项目责任主体进行整改落实。

(四)强化监管措施,提升检测管理水平。各建管部门要要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检查力度,严格问题整改闭环。要规范使用检测监管平台,强化信息化应用,实现全过程可追溯。从严规范检测机构管理,加大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狠抓政策文件落地,强化跟踪督办,杜绝重部署、轻落实。压实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检测程序、资料管理及不合格项处置,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水平。

(五)强化光伏建筑推广,落实规划联审机制。督促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落实2024年《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中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项目光伏应用的有关要求。二是要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应主动对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全面落实规划方案联审制度。

(六)严格消防审验管理。各县区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机构编制、配齐在编人员,加快人才培养,确保2026年建成具备独立审验能力的专业队伍,摆脱对第三方依赖;对照各级监督检查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统一审验标准、规范审验流程与档案管理;将消防工程施工纳入质量安全一体监管,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并按省厅要求深化消防审验违法违规及既有建筑遗留问题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