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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厅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的澄清涵

发布日期:2026-04-22 19:44:33 本文标签:西藏自治区 住建厅 机关公务 

关于《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机关公务

车辆定点维修》的澄清涵

各潜在投保人:

关于《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涵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的任何缺陷,达到质量要求。现做出修改,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率结算总投标报价为       %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请潜在投标人按修改内容进行报价。

附件: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