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言等7户家庭申请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贺政办发〔2017〕100号)有关规定,经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八步区住保中心第二次审查,于2026年4月提交至我办复核。经复核,该7户家庭符合承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刘家言等7户家庭申请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通过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刘家言等7户家庭申请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通过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婚姻 情况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住房情况 | 备注 |
| 1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 | 未婚 | 申请人 | 刘家言 | 园区范围内无住房 | |
| 2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 | 未婚 | 申请人 | 黎柏成 | 园区范围内无住房 | |
| 3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 | 未婚 | 申请人 | 罗良锦 | 园区范围内无住房 | |
| 4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 | 已婚 | 申请人 | 刘杰 | 园区范围内无住房 | |
| 配偶 | 李小兰 | |||||
| 5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 | 已婚 | 申请人 | 黎金田 | 园区范围内无住房 | |
| 配偶 | 罗山 | |||||
| 6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 | 已婚 | 申请人 | 黄华星 | 园区范围内无住房 | |
| 配偶 | 张琳 | |||||
| 7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 | 已婚 | 申请人 | 黄香秋 | 园区范围内无住房 | |
| 配偶 | 张小静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48892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