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璐等12户家庭向贺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保〔2021〕6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的批复》(贺政函〔2021〕308号)、《贺州市出水塘棚户区改造项目鸭子寨棚户区改造项目、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的处置方案》等文件规定,经贺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初核、于2026年4月提交至我办复核。经复核,该12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岑璐等1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岑璐等1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名单
| 序号 | 申请的棚改项目名称 | 住房 性质 | 住房类型 | 申请类别 | 主申请人姓名 | 婚姻状况 | 配偶姓名 |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家庭住房情况 | 是否享受过保障性住房 | 是否租住在棚改征拆范围 | 备注 |
| 1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一类 | 岑璐 | 未婚 | / | 无 | 否 | 是 | |
| 2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二类 | 甘汉梁 | 初婚 | 黄婷 | 无 | 否 | 是 | |
| 3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一类 | 陈慧妹 | 初婚 | 刘少姜 | 住房困难 | 否 | 是 | 已购商品房116.84㎡,6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19.47㎡。 |
| 4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三类 | 董素莲 | 初婚 | 刘泰振 | 住房困难 | 否 | 是 | 已购商品房169㎡,8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21.125㎡。 |
| 5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二类 | 吴丽怡 | 初婚 | 麦杨安 | 无 | 否 | 是 | |
| 6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一类 | 谭智媚 | 离异 | / | 住房困难 | 否 | 是 | 已购商品房151.31㎡,因婚姻状况发生改变,房屋占比50%,面积75.655㎡,4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18.9㎡。 |
| 7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二类 | 汤娥 | 未婚 | / | 无 | 否 | 是 | |
| 8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一类 | 周石养 | 初婚 | 陈美莲 | 无 | 否 | 是 | |
| 9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二类 | 梁小娜 | 初婚 | 吴惠满 | 无 | 否 | 是 | |
| 10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二类 | 何庭武 | 未婚 | / | 无 | 否 | 是 | |
| 11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一类 | 钟雨娉 | 未婚 | / | 无 | 否 | 是 | |
| 12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一类 | 姚馨 | 初婚 | 李国鹏 | 住房困难 | 否 | 是 | 已购商品房151.64㎡,7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21.66㎡。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48890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