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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岑璐等1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3 10:19:26 本文标签:棚户区改造 住房资格 贺州市 

岑璐等12户家庭向贺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保〔2021〕6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的批复》(贺政函〔2021〕308号)、《贺州市出水塘棚户区改造项目鸭子寨棚户区改造项目、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的处置方案》等文件规定,经贺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初核、于2026年4月提交至我办复核。经复核,该12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岑璐等1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岑璐等1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申请的棚改项目名称住房

性质

住房类型申请类别主申请人姓名婚姻状况配偶姓名已建成城区范围内家庭住房情况是否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是否租住在棚改征拆范围备注
1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一类岑璐未婚/

2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二类甘汉梁初婚黄婷

3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一类陈慧妹初婚刘少姜住房困难已购商品房116.84㎡,6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19.47㎡。
4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三类董素莲初婚刘泰振住房困难已购商品房169㎡,8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21.125㎡。
5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二类吴丽怡初婚麦杨安

6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一类谭智媚离异/住房困难已购商品房151.31㎡,因婚姻状况发生改变,房屋占比50%,面积75.655㎡,4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18.9㎡。
7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二类汤娥未婚/

8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一类周石养初婚陈美莲

9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二类梁小娜初婚吴惠满

10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二类何庭武未婚/

11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一类钟雨娉未婚/

12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一类姚馨初婚李国鹏住房困难已购商品房151.64㎡,7人共同居住,人均居住面积21.66㎡。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4889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