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发布长治市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27 09:09:57 本文标签:租赁住房 租住面积 

经市政府同意,长治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 2 人,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但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hangzhi.gov.cn/xwzx/gsgg/202604/t20260423_3160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