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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4-27 09:14:39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决定书 

(法人)名称: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43049X8

2024年5月28日,由你单位承建的子长市城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地下管线工程(一期)项目发生一起电力管沟基槽滑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经子长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子长城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5·28”一般管沟滑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组织施工,对劳务分包审核把关不严,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以上事实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函》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六)、(八)、(十)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6年2月3日向你单位发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6〕2号),你单位2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部分成立,但不能推翻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事实,本机关部分采纳。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0日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自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执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888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