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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关于拟取消王康等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30 09:51:36 本文标签: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资格 

2026年4月,王康等3户家庭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贺政办发〔2017〕100号)有关规定,我办拟取消该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拟取消王康等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拟取消王康等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

序号

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主申请人姓名

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共同申请人姓名

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名称

退出原因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备注

1

王康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公共租赁住房

自愿退出保障资格

取消

2

贺常勇

肖青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公共租赁住房

自愿退出保障资格

取消

3

覃情水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公共租赁住房

自愿退出保障资格

取消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5092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