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王康等3户家庭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贺政办发〔2017〕100号)有关规定,我办拟取消该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拟取消王康等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拟取消王康等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
序号 | 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主申请人姓名 | 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共同申请人姓名 | 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名称 | 退出原因 |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 备注 |
1 | 王康 | /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公共租赁住房 | 自愿退出保障资格 | 取消 | |
2 | 贺常勇 | 肖青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公共租赁住房 | 自愿退出保障资格 | 取消 | |
3 | 覃情水 | /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公共租赁住房 | 自愿退出保障资格 | 取消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50926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