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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10:30:22 本文标签:钦州市 住建局 非住宅 商品房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工作部署,精准掌握我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底数、结构现状及企业诉求,加快推进我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市本级范围内所有开发建设有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非住宅公寓、车位/车库等非住宅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调查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房源销售情况,工程状态,户型结构,抵押、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况,目前销售/运营方式,计划销售方式,企业需政府协调事项及对非住宅去库存政策的意见建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钦州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摸底调查表)。

三、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钦州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摸底调查表》要求逐项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漏报、瞒报,调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请各企业于2026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调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房产科。联系人:周群富、黄霞晖;联系电话:2862170、2862011;邮箱:qzszjjfck@qinzhou.gov.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摸底调查结果将作为我市制定落实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配套政策、精准帮扶企业的重要依据,请各企业务必按时保质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钦州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摸底调查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钦州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摸底调查表.xlsx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75131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