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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30 11:56:39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缺少主动性、预见性,导致一些县区收集处置不到位、违规堆存问题频发。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整改情况

(一)改革村庄保洁模式。市住建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工作,组织各县(市、区)逐步推行将第三方公司负责村庄保洁改革为乡(镇)、村负责清扫保洁的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已有8个县(区)采取乡(镇)村负责清扫保洁、专业公司负责收集转运模式,鹿泉区和晋州市正在进行试点工作。

(二)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环节存在漏洞、垃圾收集设施布局不合理、垃圾随意倾倒堆存等问题,定期组织排查整治。同时,由市局领导带队形成督导组,赴我市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督导专项行动。针对各级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易发生隐患的区域重点抽查。督导组共走访120个乡镇,现场检查问题点位297个,均立行立改,确保我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留隐患死角,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9日-2月25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赴各县(市、区)相关点位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188385(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原文地址:https://zjj.sjz.gov.cn/columns/36bd6480-8930-480f-94d0-8556056102ea/202604/28/0e85a87d-3e9c-4c84-a78f-013abf19a9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