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增选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14:03:44 本文标签:西藏自治区 建设工程 中级职称 设计院 

关于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增选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2018〕185号)规定,为严格落实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保证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客观科学,将对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增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从事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丰富。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认可,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具备建设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

二、推荐流程

1.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经个人自荐或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根据推荐情况统筹考虑申请人的性别、年龄、职务、专业技术职称等因素,确定专家人选。

3.核准备案。确定专家人选名单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并向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三、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事关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报名。

(二)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或邮寄至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总工办,并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1665494@QQ.com。

联系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17号总工办

咨询电话:0891-6514719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3:00,15:30-18;00

附件:1.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2026年4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604/t20260427_536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