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发改(经发)局、财政局、国资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结算管理,推进源头防治欠款欠薪,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前期造价文件编制水平
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科学准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等造价文件,确保其构成合理、足额充分,并与工程规模、特点相适应,为合理确定合同价、结算价提供保障,促进工程顺利实施,降低结算纠纷及超概算等风险。
二、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确保招标文件中工程造价条款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招标文件载明的计价依据、计价方法应避免出现规定不明或前后矛盾等争议条款,并明确载明计价的风险幅度及范围,不得以“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表述作为计价风险的依据,为施工合同科学合理确签奠定基础,从源头防范结算争议风险。
三、推行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
鼓励建设项目确定一个工程造价咨询团队作为造价管控单一责任主体,发挥前期造价管控关键作用,在估概算编制、方案比选、设计优化、合约管理、过程控制、结算审查等多个环节开展造价工作,实现从项目决策到建设实施的跨阶段咨询服务,确保工程造价“算得准、管得好、控得住”。
省厅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5/8/27/art_102884_10349091.html?xxgkhide=1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6/4/28/art_32695_103170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