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尧都区人民政府《东赵十三巷拆迁遗留问题已拆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经尧都区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东赵十三巷拆迁遗留问题已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工作组研究,现将东赵十三巷拆迁遗留问题已拆迁11户补偿名单和补偿面积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日,自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映有关情况,需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或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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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东赵十三巷拆迁遗留问题已拆迁房屋补偿名单和补偿面积表(第二批)
征收部门: 征收实施单位:
临汾市尧都区 临汾市尧都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尧庙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
临汾市房屋征收与
补偿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4日
东赵十三巷拆迁遗留问题已拆迁房屋偿名单和补偿面积表(第二批).wps
原文地址:http://zjj.linfen.gov.cn/wjfg/tzgg/202604/t20260424_63799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