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26〕18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市城乡建设局对现行有效的各类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废止5件文件。凡列入本次废止目录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市城乡建设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docx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解读.wps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图解.pptx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jw.shenyang.gov.cn/zwgk/fdzdgknr/bmwj/202604/t20260424_5019159.html